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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文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笔试(广州市文艺职业学院)

本文导读目录:

谁知道去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当老师好不好?和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呢?哪个待遇好有前途,谢谢

番职好!~~~~ 个个都感话窝!其实去哪里都一样的!只要你尽心尽力就有好待遇有好前途咯

学校学生会文艺部招新,求面试和笔试得题目

首先讲出你的特长,如果特长中有唱歌跳舞就要表演。

接着主要是问你对部门有什麽认识,你想对部门有什麽新建议,新搞作。

你最好还要留意自己家乡有什麽文艺表演,到时他们有可能问。

还会问一下你,认为责任心同能力哪一个强。

面试不用怕的,他们的问题不会很难的,最重要表现得大方得体,答话要条理清晰就好了。

急!广东文艺职业学院中专部

其实..没有好不好的说的法。。 到哪都一样 。 关键在于自己 ,。

比如说,一个不学习的人有机会到清华 北大,那他不学出来后照样比不过人家大专生。

所以 以后 能力是关键!!! 到哪都要好好学 。

好好把握 。 加油 !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怎么样?

1.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基本情况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Guangdong literary Vocational College)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公办综合性艺术类高等院校,为广东文化大省建设九大工程之一。

学院前身可追溯至1940年创办的广东省立艺术专科学校;1950年3月,广东省立艺术专科学校、广州市立艺术专科学校合并升格为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1985年,更名为华南文艺业余大学;1995年,更名为华南文艺成人学院;2004年4月;学校转制为全日制艺术类普通高职院校,更名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2.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基本王牌专业

据2017年11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院建设有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

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动漫设计

国家级精品课程:戏剧表演

国家级实训基地:中国音协合唱联盟广东培训基地、中国音协广东流行音乐培训基地、中国书画等级考试广东省培训机构

3.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基本网友评价

很好啊 学校的环境教学都很好

这学校不错,管理很严格,师资也很好,我是学设计的,这学校在专科艺术类算是数一数二了 学校环境很好,空调和热水器均有,四人一个宿舍

学校很不错 不过景观专业师资没有室内的好,可以考虑转室内设计的

住宿条件不错,有空调,饮水机,热水器,楼下还有洗衣机,很有艺术气氛,交通方便,离市区几个公交站就到了,

总体不错,第三批a线的

你如果是艺术生的话来这里应该就还可以

我是09的新生。这间学校是艺术学校,当然注重的是艺术。音乐和美术的专业占了绝大多数。我从网上了解到,专科中,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是艺术生最好的选择!这里的艺术氛围非常强烈

文化生可以报啊,有文化事业管理专业和现在新增的一个专业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住宿条件还可以,文化生读这学校是在郭兰英艺术校区那边,6个人一间宿舍。。室内设计是美术考生报读的,文科的你最好报读文化事业管理和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

标签: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70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邮政编码:5114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文艺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本校动漫设计专业与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动画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本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本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代码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本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报考专科院校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1门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一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本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文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其中:

在广东省实行 “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广东省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成绩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成绩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且没有排位时,依次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高考语文、英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

第二十五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九条 因专业要求,美术类各专业均不招色盲者,请考生慎重报考。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一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艺术类专业学费 10000元/生·学年;其他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4810201、84878982、34810200

传 真:020-34810200

电子邮箱:gdwy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dla.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dla.edu.cn/zsb/

第三十六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梁娟红

监督电话:020-34810210

传 真:020-34810203

电子邮箱:wyxydb@126.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授权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广东单招单考学校

2015广东单招单考学校名单汇总(27所)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单考单招类是指高校单独组织考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职教师资考生、残障人员单招考生以及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的考生。属此类考生的都必须进行网上统一高考报名,凡属单考类考生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须在报名时同时选择考生科类及考试科目。

值得注意的是,参加普通高校单考单招类考试和自主招生考试的特殊考生,要主动加强与具有单考单招和自主招生考试资格的有关院校联系,并按照有关院校的规定和要求,准时参加院校的有关测试。

  • 评论列表:
  •  颜于北念
     发布于 2022-06-11 02:02:16  回复该评论
  • 社会的监督。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第十五条 学校
  •  末屿朻安
     发布于 2022-06-11 09:09:00  回复该评论
  •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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