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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车辆检修的定期检修
所谓定期检修,是指对运用中的车辆,每隔一定时间,进行一次具有一定内容的检修工作。定期检修能有计划地使车辆恢复运用功能,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并保证在到达下一个定期检修以前,不出现重大故障。客车定期检修修程为厂修、段修和辅修三种。货车定期检修修程为厂修、段修、辅修、轴检四种。
厂修是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和彻底修理,并进行必要的现代化技术改造。目的在于恢复车辆的基本技术性能,使修理后接近新造车辆水平。主要部件的技术质量应能保证在一个段修期内正常运用。厂修一般在车辆修理工厂进行,必要时可以在有条件的车辆段进行。
段修是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分析。着重分解检查车辆的走行部、车钩缓冲装置和制动装置等部件。消除故障隐患,修复损坏、磨耗的零部件;按规定更换磨损过限的零部件,防止故障扩大。目的是保持车辆的基本性能,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保证车辆安全运行。主要零部件的技术质量应能保证一个段修期。段修在车辆段进行。
辅修主要对车辆的制动装置和轴箱油润装置进行检修,同时对其他部件进行辅助性修理,以保证这些部件在运用中保持良好的状态。客车的辅修一般在客车整备所车库停留时间内进行;货车的辅修在检修所(线)进行。
轴检是按辅修的要求,对车辆的轴箱油润装置和其他部分进行检修。摘车轴检在站修线进行,不摘车轴检在列车中进行。两种轴检均应保证在下次辅修到期前不发生轴箱油润装置故障。
车辆的检修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车辆检修制度是指中国车辆实行计划预防性的检修制度,将车辆的修理划分为定期检修和日常维修两类。
1、货车的定期检修分为厂修、段修、辅修和轴检。日常维修分为列车检修和摘车临修;
2、客车的定期检修分为厂修、段修和辅修(轴检和辅修同时进行)。日常维修有库列检、站列检和乘务检;客车实行配属制,由铁道部根据各铁路局的客运量配属给一定数量的客车,再由铁路局分配给各车辆段负责保管和维修保养。
车辆的检修程序:
当定检到期时,由配属段负责扣留在本段进行检修或根据合同及部局命令送到指定的工厂或车辆段施修。货车因没有固定配属单位,故采取分段维修保养的负责制。
根据铁道部的统一布局,各铁路局在枢纽地区、较大的编组站、区段站以及装卸量较大的货运站,设置车辆段、列检所、站修所等维修车辆基地,按照铁道部统一规定的作业范围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和修理。
在检查中发现有技术不良车或定检到期、过期车,应就地修好或扣留送工厂和车辆段施修。
铁路货车段修和厂修是什么意思
铁路货车段修规程
1.1
铁路货车是完成铁路货运任务的重要运载工具,特别是在全国运行,除机保车和部分罐车及专用车外,一般无固定配属保养单位,并且数量大、类型多,因此,必须加强货车的定期维修保养工作。为了统一检修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特制订本《铁路货车段修规程》。
1.2
我国铁路货车的维修保养制度采用预防为主的原则,分为定期检修和运用保养。货车段修的根本任务是:保持货车在下次厂修之前的各部状态性能良好;延长车辆配件的使用寿命;减少临修,消灭行车事故,保证运行安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1.3
为提高货车段修质量,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执行段修规程。各局须编制工艺规程,各段编制技术作业过程及工艺卡片。在检修工作中应加强修车作业计划,扩大配件互换范围,积极采用修车机械化,以达到均衡生产、提高质量、提高修车效率的目的。
厂修是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和彻底修理,并进行必要的现代化技术改造。目的在于恢复车辆的基本技术性能,使修理后接近新造车辆水平。主要部件的技术质量应能保证在一个段修期内正常运用。厂修一般在车辆修理工厂进行,必要时可以在有条件的车辆段进行。
铁路货车的维修规程
技术交接人员应签字。
第72条 外国车辆在各铁路局运行时,应与国内车辆同样检查、维修,定检到期应及时回送车辆所。
第73条
联运过轨的外国车辆,在各铁路局管内发生事故时,应与中国车辆同样进行调查、分析原因,确定责任单位,并填写不良车辆登记簿。经事故处理委员会决定,铁路局长审核,确属车辆定检责任时,其事故损失费用由事故发生局在非生产性费用项下列支。在统计事故件数时,准许列入事故的“其它”项内,但发生重大、大事故时,处理手续仍需按规定逐级处理并报部审批。
企业自备车辆
第74条 凡进入铁路营业线运行的企业自备车辆,必须根据铁道部颁布的企业自备车辆车种、车型、车号编码统一编制车种、车型、车号。
第75条
凡进入铁路营业线运行的企业自备车辆,车辆所属单位或使用单位,每年必须到所在地铁路局车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同时,签订“自备车过轨检查协议”和“自备车定检检修合同”(企业自做定检的可不签检修合同)。“自备车过轨检查协议”和“自备车定检检修合同”内容包括:车辆运行区间、期限、技术要求、检修费用、运行安全保证责任等事项。企业自备车注册登记,“自备车过轨检查协议”和“自备车定检检修合同”的签订工作由铁路局车辆处组织有关车辆段和企业自备车所属单位或使用单位参加进行。企业自备车注册登记卡片,“自备车过轨检查协议”须报铁路局车辆处备案。“自备车定检检修合同”报铁路局批准,由铁路局统一安排年度检修计划,并报铁道部车辆局备案。凡没有注册登记,未签订“企业自备车过轨检查协议”、“企业自备车定检检修合同”的企业自备车,一律不得办理过轨和签订运输过轨协议。
第76条
企业自备车辆过轨进入铁路营业线运行时,须经铁路车辆部门的技术检查人员检查鉴定,企业自备车各部分技术状态须符合铁道部制定的规章要求。
第77条
列检所对在铁路营业线运行的企业自备车辆,应与铁路运用货车同样按规定检查和修理,并保证安全。但对企业自备的专用货车(如装化工产品、放射性物品、有毒物品的货车、发电列车等)只对走行、制动、钩缓部分进行检查维修,其它部分由企业单位和承修单位负责。列车中的企业自备货车装用放射性或剧毒物等危险物品时,列检所所在车站须在列车到达前,将装用放射性或剧毒物等危险物品货车的车位、车号通知列检所。列检所对企业单位的轨道起重机、架桥机等特种车,只检查其附属车辆的技术状态。企业自备车辆在铁路营业线运行时,发生事故按铁路有关规定办理。
第78条
企业自备车辆长期在铁路营业线固定区段运行,而不经过铁路列检所时,可由列检所按铁路同性质车辆的有关规定,派人检查、维修。具体办法由车辆所属单位与所在地车辆段协议商定。
第79条
企业自备车的检修原则上应由签订检修合同的单位承担。定检到期和过期的企业自备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轴检不得超过五天,辅修不得超过十天,段修不得超过一个月,准许顺向继续运行到企业单位(或承担检修单位)所在站。
第80条
企业单位对进入铁路营业线的自备车辆施行轴检、辅修、段修、厂修时,须经铁路局车辆处组织鉴定,认为确实具备检修条件及检修能力,检修质量标准符合铁道部规章要求,经所在铁路局同意后,上报铁道部批准。铁路局每年应对管内的企业自做车辆定检的质量、工艺、设备等检修情况,按照铁道部规定的标准进行一次鉴定,各项指标须符合铁道部的有关要求。经鉴定确认不具备做定检条件的,应报铁道部取消企业自做定检的资格,企业单位可委托所在地铁路车辆段检修。
备用车辆
第81条
货车备用必须符合《铁路运输调度工作规则》和《铁路货车统计规则》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备用车的管理,保证备用货车配件齐全,在备用车基地应设基地检车员。人员设置:备用车基地内备用车数在150辆以下的设2人;150辆至300辆以上的设4人;300辆以上的设6人。备用车基地应建立专门的登记簿,每次按备用命令号、日期、车型、车号等项内容进行登记。备用车的备用或解除,必须通知所在地车辆段(列检所),并经基地检车员检查,不得将技术不良车、定检过期车列入备用车中。备用车的备用或解除时间均根据铁道部、铁路局调度命令,由车站和基地检车员在“运用车转变记录”(运统—6)上签字的时刻计算。
超限货物车辆
第82条
装运超限货物的车辆,运输部门应通知就近车辆段派员检查。检查装车前的车辆技术状态;装车时监督是否有损坏车辆现象;装车后确认车辆技术状态及检查超限货物是否影响行车安全,其各部状态须符合《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有关规定。车辆段还应根据货物所属单位及车站的委托,制作车钩缓冲停止器并负责安装工作,费用由货物所属单位承担。必要时,可根据运输超限货物电报的要求,指派专人添乘,监视车辆运行状态。
故障车辆的处理
第83条 凡因技术状态不良须自列车中摘下或须送往附近修理处所、货物到达站及修理工厂施修的车辆,应分别填插下列色票:1.送往专用修理线的车等。
铁路货车车体的检修作业主要有哪些,分别是如何检修?
主要有:
(1)定期检修 分为厂修和段修 工艺过程:接修或扣送定期检修的带修车-预检、制定检修作业计划--预修--入线--零部件检修、试验--零部件组装、现车检修--试验车及车辆油漆、标记--修竣车辆的交验
(2)按运行里程检修 分为全面检查修、重点检查修、大修
(3)日常维修
(4)换件修